有问有答:解读技工院校及技工教育政策
上传时间:2022.07.16

声 明

近日,有人散布“技校学生毕业没有毕业证”、“技校学生不能考大学”、“技校学生毕业证没有含金量”等不实言论,混淆视听,影响学生正确选择学校,国家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界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工匠精神、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同时职高学生与普高学生一样可以参加单招考试和对口高考考取大学。请广大家长和学生不信谣、不传谣,以免被误导!
我校是经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全日制中等技工学校,招生代码为5027,真诚欢迎广大初中毕业生填报我校。
招生咨询电话:0731-83295868
湖南炎培技工学校
2022年7月9日

     技工院校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一类职业院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工院校毕业证是学生接受相对应技工教育学业水平合格的凭证。学生符合毕业条件,技工院校将为学生颁发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技工院校将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等信息在毕业证书上予以明确体现,为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落实提供支持。
      国家这几年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满足国家发展需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确定其工资标准的主要条件,是从业人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重要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李克强总理批示:“办好技工院校。”推进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中等专业学校:简称“中专”。

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传统的培养目标是中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技工学校:简称“技校”

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3年为主,简称“职业高中”、“职高”。在改革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等职业学校,大部分由普通中学改建而成,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三年为主。

(一)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企业职工、退役士兵、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

(一)入学方式。技工院校实行自主招生,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二)报名方式。考生到学校招生办或者当地招生老师处报名,招生咨询电话:0731-83295868。填写报名表并面试,经学校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

(三)准备资料。通过面试来校报到的学生,携带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6张;2.户口复印件:户


口首页+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6张;3.携1寸、2寸白底照片各一版。

(一)中级技工班:1.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2.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

(二)高级技工班:1.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2.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

(三)预备技师班:1.对口专业达到高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2年;2.对口专业达到中级技能水平学生学制3年;3.高中毕业生学制4年。

(一)全日制教育。初、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愿意参加全日制教育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利用业余等灵活时间参加学习,完成培养计划并修满学分。

(三)短期培训。技工院校常年开设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复员退伍军人技能培训、技能扶贫培训等各种短期培训班。培训结业后,经考核合格,可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技工院校与用人单位实行“订单招生、定向培养”,就业率长年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聘用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并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技工院校坚持实行“双证”毕业制度,即“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考取以职业能力为基础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新版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

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等级划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

其中中级工为中专、高级工为大专、技师为本科相关标准与待遇。按照人社部最新毕业证显示:高级工与大学专科同等,技师与大学本科同等。

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工、技师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工、技师具有相同效力。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可登录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jxzs.mohrss.gov.cn/)进行查询。目前可以查询验证毕业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全部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具体可查询到的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类别、专业登记等,不仅可供本人查询,还可满足各类毕业证书真伪核验的场景需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技能人才的新政策,涉及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定、执业资格考试、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多方面。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五、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建立国家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制定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引导技工院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鼓励企业在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价试点,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一、贯彻《决定》精神,坚持技工教育发展方向

(三)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师学院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

七、加大政策支持,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实力

(十八)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实施“技能提升”行动

15.落实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推动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六、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

(十七)深化就业创业服务

加强技工院校与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合作,共同组织开展招聘会、就业创业指导等多样化服务。按规定落实在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要求。完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推动与有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认。推动技工院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参军入伍等相关政策,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政策。加强创业创新培训师资培养,推动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培训。鼓励各地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载体。定期举办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鼓励技工院校师生积极参与中国创翼等各类创业创新大赛。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18】66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明确指出: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全国人大修订通过了《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强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对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我们注意到,在新修订的《职教法》中,技工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在第十条、第十五条多次出现了“技工教育”“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明确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如此清晰地将技工教育写进法律,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构成新《职教法》的一道亮丽风景。

人社部印发 《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提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与此同时,技能型人才在兵员征集中比例也不断扩大。国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指出:认真抓好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为部队输送操作能手、“工匠”人才。今年的征兵工作,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等同大学毕业生优先批准入伍。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中职教育高考”的升学渠道打通,技工学生可以通过报考单招/对口升学升入专科、本科,毕业后也能继续考研甚至读博。

总之,技工院校毕业学生也可以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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